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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预

123发布时间:2015年11月30日 广西南宁刑事律师  
各军区、各军(兵)种政治部,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各军区转)
  1957年2月19日济南军区政治部来电请示:预备役军官中的右派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的军衔剥夺问题答复如下:
  今后预备役军官中的右派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的军衔需要剥夺者,均由地方法院判决,但在判决前,应征求当地兵役机关的意见,判决后通知兵役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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