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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试戴抢夺金店 作案9起价值26万余元

123发布时间:2018年4月21日 广西南宁刑事律师  

32岁的刘某,以试戴为由抢夺金店项链,在西城、丰台、大兴等地内作案9起,涉案黄金900余克,涉案金额26万余元。近日,西城检察院以涉嫌抢夺罪对刘某提起公诉。
2014年11月7日晚上8点,位于新街口的一家黄金饰品店迎来了一位顾客,男子声称要选购一条黄金项链,并指向了该店最粗的黄金项链(153克)要求试戴。导购员小心翼翼的将项链取出,并为男子戴好。没想到男子突然转身撒腿就向店外跑去。两名导购员连忙追了出去,但男子冲进了人流,消失在了视线中。导购员迅速报警。

2014年11月13日,刘某被抓获归案。
据调查发现,从2014年4月至2014年11月,刘某以同样的手法作案9起,涉案黄金900余克,涉案金额26万余元。
据刘某供述,为了便于逃脱,他选择的店铺都离门口较近,且安保薄弱。
据办案检察官尚书浩介绍,11月7日所抢夺的黄金项链当天便被刘某变卖了3万余元,除归案时身上所剩1万元外,其余均被挥霍,其中在游戏厅玩游戏花了5000元。
西城检察院 尚书浩 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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