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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司机交通违规 拾荒老人无辜丧命

123发布时间:2018年4月7日 广西南宁刑事律师  

案情回顾:

李某系某出租车公司的一名专职出租车司机,其初次领驾驶证的日期是1991年,作为一名具有多年驾驶经验的老司机,李某明知公共交通道路上划有双黄线的位置不能任意调头,却心存侥幸,以致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

2010年9月的一天凌晨五时许,李某像往常一样驾驶着一辆出租车开始一天的营运,当行驶到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小区大门口处时,道路上明明有黄双线,李某竟然在此掉转车头企图行驶到另外一条车道。此时,高某驾驶着一辆装满粘土的重型自卸货车也行驶到了这里,由于李某的突然掉头,致使高某无法对前方的状况作出应急反应,出租车左前部与重型自卸货车右侧相刮,重型货车上面的粘土将停在路边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及在路边拾荒的老人陈某埋在了下面。事发后,高某及时报警,交通警察到事发现场的时候,老人还被粘土埋着半个身子,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交通部门认定,李某对此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高某承担次要责任。

日前,昌平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将吴某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表面上看是高某车辆侧翻导致车辆上装载的粘土将他人埋在了土下面,以致受伤严重,经抢救无效后死亡。交通怒骂让你之所以最终认定李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主要因为李某车辆违章在先,李某的先行为使后方车辆司机缺乏期待可能性,虽采取了紧急刹车的应急措施,但仍无法避免事故的发生,因此,李某的先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高某承担事故责任主要因为他装载的货物超载且机动车制动不合格,从此方面来看高某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李某系出租车司机,其在日常运营过程中与不确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存在着紧密联系,其一时的侥幸心理,导致了严重的事故发生,这也说明应加强对出租车司机的日常安全驾驶方面的教育,以维护首都和谐安全的交通秩序。

文/孙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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