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高管飞机上性骚扰女乘客
2017年1月2日,“2017一月三”和朋友选择了搭乘海航HU7702由深圳飞往北京的班机,凌晨1:20左右遭受到了同座的李元戎性骚扰,并且被当场抓个正行。虽然飞机降落后双方都被送到派出所,但由于没有目击者愿意出来作证,最终女子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于是她选择开口。如果这件事情就这样过去,他被放了没有收到任何惩罚甚至没有一句道歉,以后的他一定更加猖狂。
此后该事件在网上引起热议,很多网友指责李某性骚扰女性,但也有网友质疑此事为网红团队的炒作行为。对此,爆料人回应称没有炒作,“如果想蹭热度为什么要用小号,这是我保护自己做的最后挣扎了。”此后当事人发布长文澄清说,自己是大学生,原定于1月7日去澳大利亚布里斯班的昆士兰大学念书,但由于此次事件,自己开始恐惧乘坐飞机,只能延期。“我只是想要一个说法,想要你站出来,哪怕只是一句,对不起!”,并表示所有文字如有一字不属实自己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新闻来源:网易新闻)
如何认定性骚扰
一、性骚扰行为的认定
1、性骚扰的行为方式
性骚扰是相对较轻的一种性侵犯行为。性骚扰通常是骚扰者向被骚扰者做出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语言或举动,包括身体接触、言语、图文展示、眼神及姿势等,如:讲黄色笑话、评头论足、展示色情图片、刊物及用品,询问性隐私、约会、色迷迷的眼光、性姿势、身体触碰、暴露性器官等。
2、行为的主观目的包含性要求或者涉及性的意图
即行为者实施性骚扰的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含有性的目的,而这种行为又是为被侵害人所不欢迎、不愿意、不感兴趣的行为。但是,鉴于我国的国情,社会公共场合如车站、广场等大型场所往往由于条件有限,拥挤、擦撞在所难免,所以应该采取严格的认定标准。
3、性骚扰的对象既包括女性,也包括男性;既包括异性,也包括同性。
二、遭遇性骚扰怎么办
中国对“性骚扰”行为的法律适用散见于法律法规。如《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民法通则》第101条和第120条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公民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005年5月21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北京市政府起草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了性骚扰具体形式。修订草案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任何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遭受性骚扰的妇女,可向本人所在单位、行为人所在单位、妇女联合会和有关机构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公共场所管理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情况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