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刑事律师
法律热线:
文章详细

为他人手机内复制淫秽视频 无本赚钱“妙计”被学以致用

123发布时间:2017年7月14日 广西南宁刑事律师  

为他人手机内复制淫秽视频

无本赚钱“妙计”被学以致用

案情回顾:

王某看见他人一条赚钱“妙计”,就是用笔记本电脑为他人的手机内存卡复制淫秽视频赚钱,复制一个G5元钱。几天后发现此人已搬走,王某“学以致用,继承他业”,自己也摆摊干起复制淫秽视频的行当。王某的行为已涉嫌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

王某是外地来京的无业人员。9月中旬一天晚上,王某在北七家镇某小区外遛弯时,看见一男子在小区门口用笔记本电脑给别人的手机内存卡内复制黄色视频。复制一个G是5元钱。王某好奇也想看看,于是花钱让男子给他手机内复制了200余部淫秽视频。

几天后,王某又到该小区门口遛弯,发现那名男子不在了。一打听原来男子已经不在这里干了。王某想自己也有笔记本电脑,也能干这个赚钱。他将自己手机里的黄色视频复制到笔记本电脑中,到该小区门口开始给别人的手机内存卡复制黄色视频。案发时,王某已干了5天,共给80人左右复制四、五百个黄色视频,赚了300多元钱。

日前,昌平检察院以涉嫌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将王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之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本案中,王某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复制淫秽电影,涉嫌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

文/冯涛



All Right Reserved 广西南宁刑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607864020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