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夫妻闹离婚喊民警来调解
扬子晚报讯,前天晚上,靖江警方接到市民报警称,家里有人在闹事。而报警人所称的闹事者,竟然是自己的女婿李某。原来,李某结婚后,夫妻间关系一直不是很融洽,年初开始,夫妻两人闹起了离婚,但因为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双方一直没有达成一致,为此,双方多次发生纠纷。事发当天,李某上门和老丈人谈与妻子离婚的事情,为了增加自己的“气势”,李某特意喊来了几个朋友。民警到场后,并没有按常规程序对双方进行劝解,而是一拥而上,直接将李某控制了起来。这一下子,让在场所有人都懵了。戴上手铐的李某,依然装出一脸无辜的样子大喊冤枉。民警介绍,李某在8月份因诈骗已被南通警方网上追逃。被押上警车的李某这才意识到自己掉进了自己挖的“坑”里。
诈骗客户汇款玩消失终被抓
经过审讯,李某交代了案件的经过。原来,李某一直在靖江从事瓷砖、卫浴生意。7月份,他和南通的一客户联系,说可以优惠价格出售洁具。对方汇了2万元给他定金后又给了他现金2万多。但收到钱的李某,跟对方玩起了“消失”。对方无奈,向南通警方报警。李某被列为网上逃犯后,靖江警方对李某进行了走访调查,但苦于一直没有掌握李某的具体踪迹,没想到他居然作茧自缚,跑到自己老丈人家中闹事。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8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