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了一篮鸡蛋竟然被判刑两年
重庆晨报讯,重庆长寿籍的男子张某和舒某因没有一技之长,又吃不了苦,两人不免手痒,打起了偷盗维持生活的主意。根据经验,张某和舒某认为小偷小摸,群众不愿报警,警察也不愿管、管不了……就这样,二人打起了在车站顺手牵羊的算盘。三年以前,两人趁人不备,偷了年货到各大农贸市场出售。因为年货往往量大,重量也不小,两人往往合伙作案。作案时,一人打掩护,一人顺手牵羊。销赃路上,合力运送。2014年1月份,两人在菜园坝火车站偷得一篮子鸡蛋。到窝点后,两人迫不及待地打开点验。当两人翻开鸡蛋篮子后,却惊呆了,只见里面放着厚厚一叠百元大钞,足足有3万元。两人既窃喜,又紧张。当晚,两人不敢回窝点,商量着搬离的办法。第二天凌晨,两人以为警察不会留意,准备回窝点收拾细软逃离。在窝点,张某和舒某被公安民警一举抓获,他们还没来得及花掉这笔巨额赃款。为此,两人被判了两年有期徒刑,直到2016年初才刑满释放。
盗窃罪量刑的数额标准
对于盗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那么“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张某和舒某二人多次盗窃,企且盗窃所得超过三万元,属于数额较大,因此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现在是节后返程时段,许多乘客带了家乡的特产或者较多的行李,民警提醒乘客注意看护好自己的行李,将行李放在自己视线范围内,防止被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