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的担保方式
融资租赁担保方式一共有四大类:采购担保、租赁担保、融资担保、司法担保。
一、采购担保
对于大型设备,租赁公司往往不是一次性付款给供货厂-商,通常采用三个以上的支付阶段,既:预付货款、阶段付款和尾款。预付货款通常有两个作用。一是确定这笔供货交易,购买人不得反悔,一旦反悔,损失自负;二是厂-商购买原材料开始生产。如果厂-商信用良好,不需要这样的担保。如果厂-商与潜在的承租人恶意欺骗租赁公司,那么问题就大了。为此,在风险预测中首先要对厂-商的信用进行预测评估。
二、租赁担保
融资性担保有人说租赁物件都属于租赁公司,相当于抵押贷款,从法律地位,比抵押贷款更安全。但是融资租赁在中国因法律不健全,市场环境不发达,加上融资租赁公司把租赁当贷款做,不考虑物权退出问题。因此在做租赁时让承租人提供第三方不可撤消连带的租金偿还信用担保。租赁公司实质上变相在做设备贷款。从风险控制的方式来说,这种做法叫转移风险。从风险的管理来说,在承租人没有提供租赁担保时,所有与租赁相关的合同都不能正式生效。
这种担保通常出现在简单融资租赁中,出租人大都是没有处理租赁物件能力的金融机构,他们有自己信任的担保机构,操作起来比较简单。因有担保,租赁公司的审查就简单的多,因此也简化了操作程序。其他类别融资租赁公司更愿意用不要担保获取更多的服务利润。
三、融资担保
至今还有许多人认为融资租赁是出租人给承租人提供融资便利。实质上需要融资的是融资租赁公司,承租人多是以融物的方式达到融资的目的,操作中不但得不到钱,反而要向租赁公司不断的付款。既然是租赁公司融资,需要担保的事情就不可避免:股东信用融资目前融资租赁公司筹措资金最有效的保障是股东提供贷款。由于有些股东不是金融机构,虽然从信用和能力上都具备给投资企业贷款,但不具备放款资格,因此都是以股东给融资租赁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租赁公司到银行贷款的方式做租赁项目。
四、司法担保
为了制止承租人的违约行为,当承租人严重拖欠租金时,租赁公司采取财产保全司法行动,中止承租人对租赁物件权益的继续损害。但在办理保全过程中,司法部门要求租赁公司提供保全担保。意思是说如果保全的不是租赁公司资产,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担保人承担。从风险控制来说,应该预测到承租人有这样的风险。从风险预防来说,应该让承租人提供这样的担保。从风险管理上来说承租人没有提供这样的担保前,租赁相关的合同都不应该生效。
融资租赁的担保是一种保障,融资租赁担保方式有采购担保、租赁担保、融资担保、司法担保。对于大型设备,租赁公司往往不是一次性付款给供货厂-商,通常采用三个以上的支付阶段。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